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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涉企行政许可事项“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


 
 

国家统计局涉企行政许可事项


“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国发〔201925号)要求,结合“涉外统计调查机构资格认定”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涉外统计调查机构资格认定”,为国家统计局唯一的一项涉企行政许可事项。“证照分离”改革的总体目标是,细化改革举措,明确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具体办法,压实监管责任。健全工作机制,提高审批效率,降低办事成本,向社会公布“涉外统计调查机构资格认定”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接受社会监督。



    二、建立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将“涉外统计调查机构资格认定”纳入清单管理,逐项列明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审批层级和部门、改革方式、具体改革举措、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等。


    三、涉外统计调查机构资格认定行政许可事项改革举措


    (一)具体改革举措。一是优化审批流程。实现涉外统计调查许可的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在国家统计局涉外统计调查机构资格认定平台公布审批程序、受理条件和办理标准,公开办理进度;二是压减审批要件。精简企业类申请机构审批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三是缩短办理时限。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3个工作日。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一是在国家统计局涉外统计调查机构资格认定平台公示许可信息,接受投诉举报;二是对投诉举报的事项进行核查,依法查处违反涉外调查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三是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行政审批基础信息共享,提供涉外统计调查机构名单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统一归集公示。


    (三)压实监管责任。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监督局负责涉外统计调查机构资格认定行政许可事项各项改革举措与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的实施,统计执法监督局民间和涉外调查管理处负责具体业务的办理与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并根据举报线索查处违反涉外调查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发布者:国家统计局   点击数:10918   发布时间:2019-12-03 08:20:40   更新时间:2021-11-02 16: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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